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的构成要件是什么?—周浦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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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人民法院认为,认定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应当满足以下构成要件:

1、所提诉讼明显缺乏权利基础或事实根据;
2、起诉人对此明知;
3、造成他人损害;
4、所提诉讼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。

认定恶意诉讼时要秉持审慎与谦抑的原则,否则不仅可能不利于充分保护民事权利,亦会增添整个社会民商事活动的不确定性。
当事人诉讼能力有强有弱,在诉讼活动中随着诉讼程序的推进改变提交的证据、改变诉讼行为亦属常见情形。
当事人有权选择提起诉讼的时间、提交何种证据或撤诉,难以仅凭当事人诉讼中有举报行为、证据提交不充分、撤诉等而认定当事人提起诉讼的目的为侵害他人利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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